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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2019年12月25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11项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对业务合作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
四是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五是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六是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七是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八是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九是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十是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十一是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